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要求,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工作,提升爱游戏体育app合作罗马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川教工委函〔2015〕45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第一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提高学院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为高水平艺术职业院校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全面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
二、学习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学习秘书一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秘书由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中心组组长根据学院理论学习的总体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审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安排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学习和研讨,督促落实、检查讲评学习情况等。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时,可指定副组长主持。
第五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实行核心层、普通层、扩大层三级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核心层学习参加人员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中心组普通层学习参加人员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院长助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主任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院团委书记组成,具体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学院可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在党委中心组普通层学习成员基础上要求副高以上教师、副科以上干部、“9+3”驻校干部、思政课专兼职教师、辅导员等参加学习讨论。
三、学习活动的组织
第六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由党委宣传部具体落实。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安排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时间、地点、会议通知、考勤等工作。同时,根据上级部署和院党委的要求,每学期初对中心组的学习工作做出部署,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必读参考书目,定期做好学习材料的编印、发放工作,每次集中学习后,通过简报等形式将学习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过适当形式在全院通报。
第七条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材料根据当次学习内容需要由相关部门提供并交党委宣传部汇总编印。例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素材由纪委(监审处)提供,“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党务专题学习素材由党政办提供,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等教务专题学习素材由教务处提供,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人事专题学习素材由组织人事处提供,学生管理等学生工作专题学习素材由学生工作部提供。
四、学习内容
第八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中央和省委历次党代会、全会精神及办学治校过程中需掌握的经济、法律、管理、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
五、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九条 党委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如有重要的内容需及时学习传达的,可另行作专题安排。
第十条 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积极使用四川省党委中心组网络学习平台,坚持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主学习与开门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传统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采取重点发言、集体研讨、专题报告、个人研读等形式开展。个人自学由个人按照学习计划自由安排学习时间和相关学习内容。
六、学习要求与考勤
第十一条 学习要端正学风,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穿“要精、要管用”的精神,紧密联系学院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第十二条 中心组成员在接到集中学习通知后,要预先自学有关理论,结合本职工作,作好同学习专题相关的调研,积极撰写发言提纲。学习过程中要做好学习笔记。
第十三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严格考勤制度,集中学习时实行签到制,学习结束后及时通报学习考勤情况。中心组成员因事或因公外出不能参加正常学习的,必须事前向组长请假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事后要根据学习内容补记学习笔记。
七、学习检查和考核
第十四条 中心组成员使用学院统一发放的专用笔记本,记录自学体会和问题的思考,记录集中交流的发言提纲等,做到学习有材料,听课有笔记,发言有提纲,专题或阶段性学习有体会文章。每学期结束前要求每人提交学习笔记,同时至少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心得、论文或调研文章。
第十五条 每年年底,党委中心组在成员个人总结、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年度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出勤情况、笔记记录情况、交流讨论的发言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的情况、撰写心得或论文的情况等。
第十六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学习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会同党委宣传部联合实施,学院纪委(监审处)全程监督考核过程。党委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纳入爱游戏体育app合作罗马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并将其作为学院评估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
八、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