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奥门2024、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统一安排,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为顺利完成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24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决算编制及审核工作(决算审核采用线上方式,项目负责人将决算表、决算说明书、项目校内编号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财务处王典老师审核,并保留好审核记录,作为后期财务盖章的依据)。
2、2025年1月5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正文撰写、ISIS系统提交工作。
3、2025年1月8日前:科发院完成审核工作。
4、2025年1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材料的修改工作。科发院在ISIS系统中将结题报告提交至基金委。
5、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材料纸质定稿报送工作。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稿PDF版的结题报告一式2份(A4纸型双面打印并签字,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版本号与电子版一致,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报送至行政楼523办公室,新奥门2024公章由科发院统一办理。
二、填报结题报告应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一)结题报告部分
1、结题报告部分应全面反映资助项目的工作情况和研究进展,如实体现资助项目的研究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描述研究进展与研究成果(取得的主要研究进展、重要结果、关键数据等及其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撰写时应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突出重点,语言要精练、准确。
2、需保留结题报告提纲各条目,没有相关内容的填写“无”。
(二)成果报告部分
1、成果报告需要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总体情况进行简要总结性描述,不是将论文等简单的罗列;
2、“研究成果”页面收集本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
(1)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
(2)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
3、成果在线录入时,请按照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术专著、专利、会议报告、标准、软件著作权、科研奖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的顺序列出(特别注意经常出现的问题:正文表述中有“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内容,但在“成果在线”未录入,两者应保持一致)。
4、正文报告中成果信息表述、成果在线录入成果信息、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成果信息三者应保持一致。
(三)经费决算部分
1、根据《新奥门2024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劳务费、业务费预算如需调剂,项目负责人可自主调整;设备费预算如需调剂,应填写预算调剂申请表,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需将签字盖章的预算调整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ISIS系统。
2、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按照财务审核后数据进行填写。
3、决算说明书中应包括:预算支出情况、预算调整情况、资金结余情况、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情况。
4、原则上结题时资金结余不得超过50%。
(四)附件部分
项目负责人应将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制作成电子附件目录,并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有关电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三、联系方式
科发院联系人:白云 电话:67842040
财务处联系人:王典 电话:67842216
附件:
1、2024年度需提交结题报告项目清单
2、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4版)
3、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
4、结题报告模版(2024版)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4年12月5日
- 附件【2024年结题报告模板.doc】已下载次
- 附件【资金决算编制说明(预算制项目).doc】已下载次
- 附件【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4版).doc】已下载次
- 附件【2024年度需提交结题报告项目清单.xlsx】已下载次